新双峰评论 | 当合格党员,交满意答卷
2024-09-10 15:14:47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贺磊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33176





近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《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《办法》的制定和实施,对于新时代新征程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,建设信念坚定、政治可靠、结构合理、素质优良、纪律严明、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,不断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,具有重要意义。《办法》是“硬约束”,也是“软保护”,是“严管理”,也是“强激励”,广大党员同志应在学思践悟中,做好一名合格党员。

学到深处,入脑入心。《办法》是一部专门就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作出规定的党内法规,为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供了依据。《办法》共27条,主要包括4方面内容:一是对组织处置的总体要求、概念和方式、原则等作了规定;二是规定了限期改正、劝其退党和除名的适用情形,细化处置程序及后续事项;三是对可以不予处置的情形、合并处置等应把握的政策要求作出规定;四是规定了组织处置的工作责任、工作纪律等。扎实学习是党员干部需要永久保持活力的“必修课”,广大党员干部应坚持全面系统学、原原本本学、逐章逐条学,摒弃“抄抄笔记”“走马观花”的懈怠情绪,学深学透入脑入心。

思到细处,反躬自省。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已,则知明而行无过矣。对于党员干部而言,自省是修身法宝,要对照《办法》中的内容进行“照镜自省”,站在不同立场、不同角度、不同层面上不断检视自己、刀刃向内,完成一次彻底的“全身体检”,才能靶向信念不坚定、革命意志缺乏、党性意识淡薄、工作消极懈怠、组织观念、纪律意识不强等问题,明白党章党规党纪的“精髓要义”。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上需广泛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查摆问题、剖析问题、整改问题。特别是深入开展自我批评,不断增强自我净化、自我完善、自我革新。

行到实处,抓铁有痕。道虽迩,不行不至;事虽小,不为不成。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。各级党委(党组)要把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作为党员队伍建设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,不折不扣贯彻执行《办法》,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,坚持严的标准和实的措施,不断纯洁党的组织。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,要健康党的肌体,党员干部需要加强学习培训。要将学习《办法》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,通过专题学习、交流研讨等方式,准确领会《办法》精神,全面掌握《办法》内容,严格遵守《办法》规定,不断提升党员队伍的战斗力。

“求木之长者,必固其根本;欲流之远者,必浚其泉源。” 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是靠千千万万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来体现。新时代的共产党员要争优创先做好一名合格共产党员,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征程上砥砺前行,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。(作者 李沛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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